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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化考试招生制度
发布日期:2017-04-27 浏览次数: 字号:[ ]

自1977年高考制度恢复至今已有40年的历史。面向未来,我们有必要认真回顾40年来高考改革发展的历程,系统思考40年来高考改革的成败得失,从而加深对招生考试规律的认识,以促进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健康发展。
  一、高考改革是开启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1976年10月,党中央一举粉碎“四人帮”,邓小平同志第三次复出。面对国家百废待兴的混乱局面和千头万绪的政务要事,邓小平同志自告奋勇抓教育和科技。在1977年8月8日的科教座谈会上,邓小平同志果断决定:“今年就要下决心恢复从高中毕业生中直接招考学生,不要再搞群众推荐。”当年10月12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制度正式恢复。12月11日起,全国有570万考生走进考场,27万人有幸成为“文化大革命”后的第一批大学生。恢复高考给当时的一代青年带来了希望,许多人的命运由此发生了转折;恢复高考也成为当时教育战线拨乱反正的突破口,对社会震动极大。恢复高考,改变的不仅是一批人的个人命运,而且改变的是人才的选拔机制,更重要的是改变了我们民族的风气,举国上下逐步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新风尚。从那时起,高考作为高等学校连接社会的重要环节,作为社会利益和民众的重大关切而备受关注,高考成为整个国家一年一度的盛大社会活动,高考的意义和价值远远超过了考试招生本身。
  1985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决定启动教育体制改革。会后,于5月27日发布《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这个《决定》中,关于高等教育改革部分的标题是:“改革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分配制度,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由此可以说,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就是从招生就业制度的改革起步的。显然,这是针对政府对高等学校管得过多过死的实际而作出的决策,是冲破传统计划体制樊篱所作出的决策。高校招生就业制度改革由此成为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切入点、突破口,并引发了整个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

  二、40年来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持续推进
  40年来,高校考试招生从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次数、考试方式、计分方式、命题方式、志愿填报方式、录取体制、高考时间、收费制度等涉及的所有环节都有过改革,几乎没有一个方面没试过、没有一个环节没动过。长期从事考试制度改革研究的刘海峰教授在纪念恢复高考30年时曾撰文:“30年来,高考在许多方面都实行了改革,高考科目、内容、次数、招生录取体制、命题方式(分省)以及技术环节等都经历了多次变革。但是,这些探索有的经受住了考验,有的则无疾而终。总体来看,与考试技术相关的改革,大部分比较容易取得成功,而制度性的改革往往历经反复,比较曲折。细节方面的高考时间调整,被普遍认为是高考更加人本化的努力,而考试标准化、网上录取、网上阅卷,都是依托于现代科技的改革,也普遍得到肯定。但改革一旦涉及高考次数、科目、内容、招生考试主体,争议和反复就不断出现。” 这一方面说明高考改革跌宕起伏、持续推进,但是这其中也有一条不变的规律,即高考改革不仅是一个科学且高度专业化的问题,同时它也是重大的民生关切。高考改革既要满足高校选人育人的要求,又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只有这样,高考改革才会得到民众的拥护,才会成功,才会具有长久的生命力。
  近十年,高校考试招生改革频出重招,特别是阳光招生、严查严处高科技作弊、重点高校招生名额向中西部及贫困地区倾斜等取得显著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点内容。特别是经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国务院常务会议等最高决策层的审议,于2014年9月4日正式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个文件是恢复高考以来,第一次以国务院名义发布的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文件,也是审议决策层次最高的关于教育专项工作的文件,足见中央之重视、工作之重要。《实施意见》提出的五大改革任务(包括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既回应了群众的重大关切,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努力以实际行动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同时,又开启了前瞻性的改革试点,探索新路。因此,《实施意见》成为新时期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总遵循。
  回顾40年来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历程,内容丰富,经验弥足珍贵。面向未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如何促进教育公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如何为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促进创新人才的不断涌现,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需要我们加深对考试招生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和把握,不断探索、不断实践,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考试招生制度。

  三、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考试招生制度
  (一)现行考试招生制度的评价与改革目标定位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的基本教育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革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阶层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和促进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习近平同志在2014年8月18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讨论招生考试改革文件时指出:“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总体上看,我国考试招生制度符合国情,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这是对我国现行考试招生制度的总体性、根本性的评价。这一评价相当重要,从本质上肯定了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成就,明确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大方向。
  我国是一个考试文化历史悠久的国家。在中国古代,实现社会阶层纵向流动很大程度上是靠科举制度,正所谓“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科举考试制度给社会阶层实现纵向流动提供了更多的机会。相对而言,社会底层民众能够通过个人努力而改变命运的机会并不是很多, 而考试则是极为重要的一个。千百年来形成的考试文化植根于民众之中,民众认同考试的文化传统,这是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文化基础。现行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从总体上讲是与我国独特的文化传统相符合,与老百姓的现实愿望基本适应,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因此,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是完善性改革,而不是颠覆性改革,这是我们讨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前提和基本定位,改革的目标则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考试招生制度。
  (二)促进公平和科学选才是考试招生制度的基本问题
  促进公平和科学选才是考试招生制度的基本问题,目的是适应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离开了这一根本目的空谈改革,就会成为无的放矢、盲目的“运动”。
  考察我国古代考试制度,从诞生之刻就是为了在社会上选拔贤才,以此来弥补统治阶层单靠血缘传承权力,导致管理阶层“一代不如一代”的困境,考试制度本身具有选才和事实上的影响社会阶层纵向流动的价值。发展到今天,高考通过选拔学生,培养社会需要的高层次人才,这是考试招生的基本职能。对于整个社会而言,目前,进入高校学习的机会仍是稀缺资源,尤其是进入“985工程”“211工程”或“双一流”这类高水平大学学习的机会更是稀缺资源。面对高校招生过程中的种种矛盾,乃至引发的种种乱象,本质上都是对这一社会稀缺资源的争夺,都是利益之间的冲突。从静态的角度看,促进公平和科学选才存在一定的矛盾,因此,要实现促进公平和科学选才的相互促进,必须有动态的视角。好的考试招生制度应该是促进公平和科学选才的“协奏曲”,而不是以发展一个去牺牲另一个,促进公平和科学选才这两个主题必须始终坚持。
  首先,促进公平是考试招生制度所承载的重要社会责任。无论是国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高校,还是中学,乃至全社会,都要把促进公平作为一项重大社会责任担当起来。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公平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教育公平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深刻影响着社会公平。所以,做好教育公平,对一个社会来说,有着巨大的作用,要高度重视;对个人来说,拥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是基本人权,而且在基本人权中带有基础性。如劳动权是基本人权,但受教育权的实现,则有利于劳动权的实现和劳动效益、个人收益的提升。
  公平问题在现阶段、尤其是在我国正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时期显得格外重要。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哈佛大学教授阿玛蒂亚·森在2017年3月18日的一次演讲中认为,公平问题是全球问题。1998年,全球收入不平等,有73%可以归结为是国家间的不平等,只有27%是国内的不平等。同样的数据来源,2012年国家间的不平等从73%降到50%,国内不平等从27%增加到50%,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国家间的差异在大幅度减少。这一现象在中国、印度和其他发展中国家表现得尤其集中。从我国的情况来看,这个时期民众的收入大幅度增加,但同时,收入差距拉大、不平等的问题凸显。而且公平的内涵也大大拓展了,它已不仅仅体现在收入的公平,受教育权利的公平、医疗的公平也成为民众的重要诉求。在阿玛蒂亚·森教授看来,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各国政府提供更多的公平的公共服务。当前,我国正处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期,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尤为重要。面对复杂的社会矛盾,稍有不当,往往会引发社会不安定,复杂系统中的“蝴蝶效应”则会引发严重的后果。当前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所面对的正是这种复杂的社会矛盾。今天,教育公平受到全社会如此强烈的关注,是与我们所处的发展阶段、社会矛盾、群众需求联系在一起的。回顾40年的高考改革历程,就会更深切感受到这一点,就会更深刻认识到促进教育公平确实是一项重大的社会责任。
  其次,科学选才是一项有待深入研究的课题。科学选才说来容易,操作起来相当复杂,这里有教育测量学的问题。考察人是很难的,从哲学层面讲,人是包含自然属性、社会属性、精神属性的完整的人,即使我们只是考察人的智力方面,要测得精准,也是很难的;更何况考察一个人的综合素质,对德智体美作出全面判断。因此,加强教育测量学在考试中的研究,建立起更加科学的测评体系,既是高校学科建设的任务,也是招生考试研究分会和考试研究工作者应该努力去做的工作。同时,承担选才和培养任务的高校,在学校定位、培养目标、培养方式等方面各不相同、各有特色,因此在对考生的选择上也是有差异的,使考生与学校尽可能地匹配是科学选才的理想目标。
  (三)考试招生制度设计应符合人才成长规律
  在我国没有任何一种考试能够像高考这样受到全社会的关注。目前,高考虽然已不是通向人才成功之路的“独木桥”,但受传统观念和许多现实因素的影响,“阳关道”的作用依旧存在,高考“指挥棒”的作用不可漠视。这就涉及高考的制度安排,如何才能更符合人才成长规律。从小学生,到中学生,再到大学生,各个年龄段到底有什么样的心理特征,具备怎样的认知水平和认知能力,都是需要研究的,特别需要教育测量学作出科学的解答。我们的教育不能脱离学生的实际认知水平去设计一些不切实际的问题、提出不合实际的要求;同时,还应注意到,孩子的成长是有早有晚的,发育是有先有后的,发展也不可能是线性的,有的孩子可能会因犯点小错而变得更加成熟,不能认为发育晚的、或者有过某种“过失”就低估他们,要用长远的、辩证的、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一个孩子的本质,要注重学生的发展潜力。我们不能把学生看作是工业生产线上的工件,有一点瑕疵,就视为废品,就放弃。
  上海市一所著名中学的校长说过,一个高中男孩子连打架都不会,我看是没出息的。当然这句话有一定的语境,讲话者的本意也不是鼓励学生打架,但仔细琢磨,确有道理。我们的教育不能把孩子训练成“小绵羊”。中国的孩子如果“羊性太强,狼性不足”,我们的民族可能是要出问题的。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军人要有“血性”,没有血性的人不配做军人,没有血性的军队注定要打败仗,要“引导官兵争做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革命军人”。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人的发展也是有差异的,教育的成功就在于培养学生会做人、会生存、会求知、会适应、会创造。因此,如何用系统的思维、发展的眼光,用真正符合学生成长规律的制度设计来保证教育方针在校园里、在每一门课程中、在每一个考试的环节中得到全面落实是非常重要的。考试招生制度的设计,一定要符合学生成长得更好、出更多高质量的人才这一初心。1985年颁布的《决定》的第一个标题就是“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同样如此,甚至可以说,这是检验考试招生制度优劣的根本标准。
  (四)要用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视角完善考试招生体制
  要用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视角完善考试招生体制,目标是建立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以现代治理体系的视角看问题,就要处理好政府、学校、考生、社会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协调好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高校是招生主体,是科学选才的主体,同时必须遵守招生规则,维护社会公平。政府为学校、考生服务,但同时,政府(包括省市招办)在维护区域教育公平上负有主责,要接受社会的监督。现在一些同志主张摆脱省市招办进行全国招生,从完善治理体系、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视域来看,可谓“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为什么省级招生委员会主任一般都由副省(市、区)长兼任?其主要作用就是便于协调区域内的各方关系,便于统筹调配,同时也承担维护区域教育公平的重大责任。在地区差别、城乡差别还相当大的今天,这种区域统筹的职能不仅不能没有,而且相当重要。考生有参加考试的权利、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但同时又必须遵守考试纪律。社会可以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考试招生秩序。总之,我们应从治理体系的视角,处理好政府、学校、考生、社会各自的权利和责任,从而建设一个比较完善、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
  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不是凝固不变的,而是不断发展、与时俱进的。目前,我国处于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很快将进入普及化阶段,一些高等教育发达的省份已经进入普及化阶段,但这只是局部普及化,当我国高等教育进入整体普及化时,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就会呈现出新的形态。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对教育公平和科学选才的理解也会不断丰富、不断深化,高等教育自身的功能也必将更加丰富、更加多样。在高等教育自身发展和社会环境变化的双重推动下,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变革也就同样是必然的。我们要未雨绸缪,以更加宽广的视野,加大研究探索的力度,这也正是需要招生考试研究分会和考试研究工作者要努力去做好的工作。
  四、坚持稳中求进,做好2017年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稳中求进是党中央确定的2017年各项工作的总基调。2017年是政治大年,将要召开党的十九大;2017年也是教育大年,将要召开全国教育大会。在这种背景下,“稳”是大局,“稳”是基础,教育战线要为党的十九大召开,为贯彻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的精神,创造良好条件。稳中求进作为总基调,不仅是对经济工作的要求,也是对教育工作的要求,当然也是对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要求。为此,应努力做到三方面的“稳”和三方面的“进”。
  做好三方面的稳。一是稳考试秩序,不要在考试秩序上出问题;二是稳招生秩序,严格遵守招生规矩;三是稳社会情绪,不要出现群体性的不安定事端。但只“稳”不行,还要求“进”,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
  做好三方面的“进”。一是在健全治理、维护秩序上有新进展;二是在试点工作上有新进展,尤其是浙江、上海的试点工作要平稳推进。试点后应当进行评估,进一步完善方案,使后续跟进者少走弯路;三是对考试招生工作规律的认识上有新进展,尤其是通过总结高考改革40年的历史经验,加深对考试招生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更加自觉有为地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考试招生制度。

 

  作者:瞿振元,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教授
  原文刊载于《中国考试》201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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