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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批首都市民学习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3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北京市教委将开展第十二批“首都市民学习之星”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把握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提高“四个服务”水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表彰热爱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的市民先进典型,特别是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社会各界先进代表。充分发挥广大市民在首都学习型城市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提升全体市民整体素养,发挥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优势,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终身学习良好氛围,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人才榜样。

二、评选范围

北京市辖区内的常住居民。

三、基本条件

申报评选的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二)爱岗敬业、勤于学习、努力钻研业务,把学习、工作、创新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面向新时代、新特征、新需求,主动作为。学以致用,成效明显,特别是在促进就业、创业、创新和创造等方面成效显著。

(四)践行终身学习理念,自觉制定和执行个人学习计划,坚持持续学习,具有较强的个人学习能力,善于处理工作、学习和生活之间的矛盾。

(五)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性学习活动,特别是疫情防控常态化后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示范带头作用明显,群众公认度较高。

四、申报要求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将以下资料发至邮箱wangjunyi@blcu.edu.cn,截止日期:5月14日。

1.个人先进事迹要突出以学习为主要内容,2000字以内。

2.一寸白底彩色个人照片1张(电子版)。大小不超过2M,格式:jpg,png。

3.准备5分钟以内视频资料,手机或专用设备拍摄视频均可,声音、画面等要清晰,能够完整反映申报个人的基本情况。大小不超过50M,格式:mp4,编码:AVC(H264)。

联系方式:82303934、 wangjunyi@blcu.edu.cn,联系人:王隽毅。

 

党委宣传部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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